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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已实施短信发送人登记制

阅读次数:103 发布时间:2024-01-04 00:16 标签: 诈骗 香港

香港已实施短信发送人登记制 第1张图

香港已实施短信发送人登记制 第2张图

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公布,短信发送人登记制2023年12月28日起率先于电讯业实施,以协助市民识别短信发送人的身分,提防电话和短信诈骗。

已获认证的发送人会使用以#号开头的发送人名称发出短信予本地流动服务用户。市民可透过通讯办网站查阅首批参与登记制的电讯服务供应商名单。

通讯办表示,登记制旨在让市民识别已获认证的短信发送人,以打击涉及冒充其他公司或机构身分发出短信行骗。

电讯网络会拦截并非由已获认证的发送人发出、但发送人名称含#号的短信。流动电讯服务用户无须事先申请或安装流动应用程式,也不用在手机上做任何设定。

然而,登记制并不适用于可供接收者以发送人号码直接回覆的短信。

通讯办提醒市民,每当收到陌生人发送的短信时,都应提高警惕,绝对不要向身分未经核实的短信发送人披露任何个人、银行户口或信用卡资料、转帐金钱或开启短信内的超连结。如有怀疑,应立即向警方举报。

通讯办、警方和电讯商也会继续加强合作,进行公众教育和宣传防骗信息。